(原标题:“肖战事件”背后,同人文化的商业历险记)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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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为同人文化篇。
图片来源:日本同人社团Clamp
6月12日,顶流艺人肖战发了一条自拍微博,短短六个小时获得330万个点赞。这是“肖战227事件”发生三个多月以来,他第一次PO自拍。这期间,肖战比以往低调了不少,微博动态并不活跃。
2月27日,因肖战的一些粉丝举报和肖战有关的同文作品,导致同人文网站AO3平台被禁,其他相关网站的有关内容也被删除。随后,肖战的代言产品被大批网友抵制。
“227事件”让肖战的商业形象遭损,也将原只是“圈地自萌”的同人文化推上了台面。
同人作品,一般指由漫画、动画、游戏、小说、影视等作品甚至现实里已知的人物、设定衍生出来的文章、图片、影音、游戏等,或自主原创的、非商业化的创作。
同人创作高度自由化,建立了一个和原作相对的平行世界,让粉丝享受一场场精神盛宴,所以同人文化深受圈内粉丝喜爱,有时人气甚至超越原作。
但同人创作与原作千丝万缕的关系,因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或其他权利,常被原作官方禁止。因此,同人作品一直处于灰色地带,原作官方对其态度往往在鼓励、不作评判或禁止之间游走。
对于同人文化圈层里的大部分人来说,同人创作是非赢利性的,没有商业化的意义。但纯粹因兴趣为创作由头的同人作品,在商品化社会运作过程中,性质逐渐发生改变,已具有一条从创作到周边、展会等相对完善的产业链条,与资本的关系也日渐密切。
志同道合的人
去年12月21日,原本是一个普通的周六,但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内有另一番热闹景象。“Comicup 25魔都同人祭”——这个国内最大的同人展集结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同人创作者、粉丝和动漫爱好者,进行了一场持续两天的狂欢派对。
同人展COMICUP 26活动页面截图。图片来源:无差别同人站
上海的冬天挺冷,寒风从羽绒服袖口钻进身体,同人创作者球球(化名)连续打了三个喷嚏。她带着两大箱画集和周边,在赶往场馆的路上。车窗外,黄色的梧桐树和砖红色的老房子慢慢不见了。
球球喜欢上海,因为在每年的Comicup活动都会在上海举办,她可以跟粉丝“面基”,摆摊分享、售卖自己花费不少时间和心力创作的同人画集,认识志同道合的朋友。
为了此次同人展,球球准备良久。活动前三个月,她就已经在网站上申请好摊位,并专门腾出了一个周末把画集整理好,还在同人社里联系到一个印刷工作室,印了800本画集,提前打包寄到上海一位朋友家里。
早上10点,球球布置好摊位,画集和钥匙扣、明信片等周边自然地陈列在桌子上。中午过后,逛同人展的人越来越多。粉丝找到自己喜爱的同人创作者的摊位,购买他们的作品和周边,请他们签名的时候,会表示“我喜欢你很久了”,也想得到握手和拥抱。
“粉丝很可爱,他们会送我进口零食。有些特别用心,送我自己做的、装在有蝴蝶结包装袋里的手工饼干,或者知道我喜欢吃辣会送辣的零食。”
同人作品周边。图片来源:Comicup官方微博
球球进同人圈缘于她对日本动漫的喜爱,最开始画的是日本电视动画《FREE》的CP。平时她有空余时间就会画同人,从2014年至今,画了将近3000张。
球球表示,日本不少知名漫画家都是靠同人志的创作成名的,同人志在日本动漫中极为流行,后来慢慢传入中国。
“同人”一词从日语引申而来,意思是“志同道合的人、同好”,是动漫文化的用词,后来转变成指“不受商业影响的自主创作”——比如说《盗墓笔记》最开始是《鬼吹灯》的同人,也引申了一系列和同人相关的概念和事物。
同人文化传入中国后,被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接受。国内产生了不少同人创作者,他们有的是原创同人,也有创作二次同人。对于这两种同人创作的区别,同人文化深度观察者艾蕾(化名)做了生动的解释:“我把自己的幻想写成故事,这是原创同人;我把对作品的幻想写成故事,这是二次同人”。
“原创同人其实就是纯粹的原创,不存在与它相对应的原作,是创作者出于兴趣,私底下创作,再给朋友分享的作品。而对原作进行改写创作的是二次同人。”但是,艾蕾表示,中国一个普遍的误解就是二次同人才是同人,这印象根深蒂固。
而同人创作者会组成“同人社”,交流创作灵感,或自制出版物同人志或其他周边商品进行少量贩售。同人志一般有同人小说和同人画集。还有同人展,是这群同人爱好者展示自己的漫画、作品,与同好、读者、官方交流的活动舞台。
事实上,除了舶来词“同人”,Comicup同人祭在某种程度上也沿袭了日本同人展Comic Market的模式而逐渐发展。同人文化完成了一场从日本到中国的跨国旅行。
随着互联网发展,同人开始溢出动漫界,进入通俗影视剧,甚至是真人。
肖战因电视剧《陈情令》大火,迅速成为国内顶流艺人,而一篇针对真人的同人文《下坠》在微博被“博君一肖”(王一博VS肖战)CP粉广泛传播。肖战的一部分粉丝无法忍受自己的偶像经历被设定成他们无法接受的情节,更不满CP粉带真人大名在微博这一公共平台传播的行为,大范围举报了以《下坠》为代表的的同类型作品。
此举导致了全球同人作品网站AO3在中国内地的入口被关闭、国内同人创作平台Lofter(圈内称“老福特”)、晋江文学城和B站里与肖战相关的大量同人作品遭到攻击。而肖战粉丝此举也引发了欧美、日韩、国内不同圈层的同人创作者的声讨。
同人创作的“潘多拉魔盒”被打开,一时间,肖战唯粉、博君一肖CP粉、同人粉加入一场大混战。
这场战争中没有胜者。AO3被关闭,B站、Lofter等网站都受到影响;肖战的代言产品遭到抵制,商业代言被替换;同人创作者和爱好者无处可去;发起举报行动的粉丝直接被开除“粉籍”。
同人的尴尬
同人圈一般有“圈地自萌”的习惯,即沉迷于自己的兴趣爱好,在小圈子内自娱自乐,不在公众平台大肆宣扬或争论。然而,3月份的“肖战事件”打破了这场宁静。
和球球一样,知乎网友“怪石像”同样热爱同人创作,并甘于为其花上所有业余时间——她会花几个小时描画线条,花一个星期处理天空颜色的渐变,一帧一帧剪着快要看烂的情节,又为了追求音画结合不得不把几个星期的心血推倒重来。但在她看来,自己通过对同人文化的学习收获良多,“对自己和周围文化有了更丰富的理解。”
她在知乎上写道:“就是因为有这部作品在,我们才能与主角感同身受,去体会他们的每一份痛苦,每一份幸福。以自己的手,用这种方法,哪怕只有一点点也好,去触碰他们的世界。而在爱着作品的同时,受感召产生创作欲只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但是,“二次同人一定会侵犯版权”,上述同人文化深度观察者艾蕾说道。其所说的侵权问题,也是同人引起广大争议的第二个原因,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肖战事件”同人圈和饭圈的“大战”。
6月12日,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元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下坠》是根据真人的同人作品,其引用作为公众人物的肖战的名字作为原作中的角色名,加上里面的情节可能会引起公众对肖战的负面评价,《下坠》有可能侵犯肖战的名誉权、姓名权。
而根据作品进行的同人创作,就和著作权密切相关。罗元告诉时代财经,“中国认定著作权的关键是作品的独创性,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同人作品仅使用了与其他原作中相同的名字,且仅涉及个人非商业性使用,通常不会引起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抵触和控诉。只有在同人作品进行商业化使用,涉及原作利益时,原作与同人作品之间的矛盾才会凸显出来,此时‘合理使用’能否作为抗辩理由也要视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同人作品具有独创性,相对而言著作权侵权风险较小,但在小说商业化过程中,除了著作权的风险,同人小说还存在“搭便车”的嫌疑,比较著名的就是“金庸诉江南一案”。
案件中,作家江南的小说《此间的少年》借用了金庸武侠小说中的角色名,最后江南不被法院认定为侵犯著作权,而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反不当竞争法》对这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罗元提醒道,“要注意的是,作品中如果存在淫秽或者暴力等内容,不管是不是同人,都是违法的。制作、传播淫秽物品,轻则将被治安处罚,重则涉嫌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官方(持有原作版权的人或组织)对同人的态度一直很暧昧。一方面,它可能会被随意二次创作,另一方面,同人可以衡量一部作品的人气和消费能力,反哺IP,为官方积攒人气甚至利益。
同人作品因其非盈利性质,满足粉丝对原作的延伸和想象,能自由创作出一个平行世界,深受动漫迷和饭圈的喜爱。所以一直以来,官方对同人的态度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同人创作也一直处于灰色地带。
有时候,官方会鼓励同人,比如王者荣耀建立“王者同人社”,《剑网3》(《剑侠情缘网络版叁》的简称)会定期发起有奖同人征集活动。
王者同人社。图片来源:王者荣耀官方网站
然而,同人作品被低看、排挤的情况也时常发生,甚至会被官方强烈禁止。《星球大战》就是一个例子。早在1981年,该公司就向出版情色故事的粉丝发出法律警告,还试图关闭《星球大战》的粉丝网站,禁止粉丝杂志的传播。
对此现象,中山大学中文系副教授柯倩婷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认为,这与作者观念冲突有关。“同人文(二次同人)被认为不是原创。此外,确实有些同人文猎奇、价值不高。”
“面包”还是“爱情”?
关于同人创作的价值,柯倩婷认为其与资本的关系其实是比较密切的。柯倩婷表示,二次同人小说作为网络文学、通俗文化的一部分,资本是最大的动力,促使大家文本被快速生产、流通、消费。它追求的是利润而不是文学价值。而写作者和阅读者也追求参与、互动的存在感。”
但在时代财经对球球的采访中,当被问到“售卖画集和周边的收入”时,球球表示不方便回答。她说,“如果提到钱证明不够‘为爱发电’。”
“为爱发电”指为自己喜爱的东西付出时间、精力、金钱,不计算世俗意义上的经济成本。
“同人作者如果为了赚钱去做同人,会被粉丝讨厌,所以作品卖了多少不会放台面说。毕竟同人属于灰色地带,做大了容易被追究法律责任。”球球说。
她甚至不愿将自己的同人画作在报道中呈现,怕会暴露自己身份。她说,“同人圈就是这样。”
尽管大部分同人创作者创作都表示不是为了赚钱,但随着同人产业的发展,这种“单纯”也不可避免出现了变味,部分创作者甚至会以同人创作作为主业谋生。
球球告诉时代财经,“大多画手选择闷声发财,可能挣的钱都能买房了,但不能明说。”
她对同人商业化的看法并不乐观,认为除非是购买版权,不然如果对官方造成损害,可能会被追究责任。“但版权费是一笔巨款啊,能掏这个钱的创作者早就游山玩水去了,不需要拿着与原创作者大相径庭的同文创作报酬。”
艾蕾则表示,同人就是商业的对立面。相对于“同人商业化”,她更愿意称之为“同人创作者商业化”。
出于版权问题,很多二次同人作品在传播方面有着诸多限制。因此近年来日本诸多有实力的同人作者出于收益考虑,也在思考怎样规避版权风险获得更多收益。
艾蕾说:“日本原创同人的概念能做起来,是因为在日本,同人作品在流通方面依然比较保守,有专门的展会、贩售网站,以及店面来贩售同人作品,和传统商业作品的流通渠道不一样。参加同人展会的创作者很多也不怎么功利,只是想体验一下把自己的作品和思想分享给他人的乐趣。”
“通俗点说,同人创作其实就是一个没有像出版社、刊载网站这样的中间商赚取差价,只依靠创作者个人能力传播,自负盈亏的创作形式。”艾蕾如此解释。
“但是”,艾蕾说,“此路在中国不好走。一方面因为中国对于无版号作品管理严格,另一方面是在中国同人创作若失去了原创作品方的加持,传播力度很低。所以在中国的同人商业化主要是以工作室的形式进行的。”
初探商业化
“虚拟印象工作室”就是通过制作英雄联盟同人动画作品《啦啦啦德玛西亚》(更新第四季时改名叫《超神学院》),吸引了大量游戏粉丝,沉淀了名气,再在《超神学院》中转变画风,加入大量原创内容,创造新的世界观,脱离同人之路,从而降低版权内容的影响,完成一系列商业变现。
动画《超神学院之雄兵连》。虚拟印象动画工作室官博
“虚拟印象工作室”现在已经升级成为广州骏豪宏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更在2016年获得了上市公司星辉娱乐(300043.SZ)2000万元投资。《超神学院》IP的手游授权也卖出了1000万元价格,旗下子公司广州超神影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获香港骏豪投资700万人民币天使轮融资,后又于2017年3月获腾讯投资、星辉娱乐3000万元融资。
“除了工作室形式外,独立的同人创作者可以参考另外一条路——通过绘制相关作品同人吸引资方的关注,受邀请加入本体或者相关周边产品创作阵容。二次元手游《FGO》、《阴阳师》就经常这么操作。”艾蕾说。
除了创作者方,中国目前已经有相关产业的公司在开始了同人商业化的初步尝试。
Comicup同人祭从2008年至今已成功举办34届,根据官方数据,去年的“Comicup 25”规模创历史新高,两天共接待粉丝18万人次。Comicup的壮大,已经吸引了B站(BILI.US)的目光。2016年,其主办方上海摩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获B站数百万元人民币投资。
但不能否认的是,这样的案例跟其他发展成熟的文创产业相比还是太少。而同人文化若要在中国实现商业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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