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专利在中国分为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三种。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保护具有一定的年限,其中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为10年。
大家是不是有这样的疑问,我的专利我做主,为什么不能永久的受到保护。今天,小知就来告诉大家为什么专利保护有年限限制,不能永远独占。
首先我们应该知道,专利权做为工业产权,对其进行保护的目的是促进工业及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发展,绝对不是为了阻碍科学进步。正如《专利法》第一条所言的那样: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所以,对专利保护年限的确定是维护个人智力成果权利和不阻碍整个社会技术传播发展的一个平衡点。这既是对技术变革的推进,又是对发明者本身的奖励。
可以说,专利是以公开来换取垄断式保护,以此促进技术的传播与进步。如果不设置保护期限,永久性地垄断下去,享有专利的企业可以凭借专利来一直获取经济利益,不需要再创新,这样的技术垄断就违背了科学发展的初衷,因此需要对专利制度进行一定的规制。
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其制度的设立与其他知识产权制度一样,一方面要求鼓励创新,激发权利人的发明创造,另一方面也要促进科技的传播,保障公众的利益。因此,基于利益平衡的考量,专利必须得有保护期,不能永久保护。
我们已经明白专利不能永久保护,其初衷在于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那我国的专利保护年限为什么是20年或10年?
首先,我们要知道如果专利的保护期限太短的话,企业研发成本又很高,享受的保护还没抵得上研发投资,发明人肯定就没有了积极性。而对于非专利人来讲,如果专利保护期限过长,就等于助长了不公平竞争。所以要综合多方面的实际情况,对保护时间进行界定。
其次,我国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保护时间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的规定,这与TRIPS协定是一致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最低期限有着明确规定,欧洲的专利公约都规定了类似的保护期限。因此,我国也基本同世界各国一致。
同时,不同国家对专利客体的保护范围不同,在我国专利的保护客体包括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显然,发明的创造性要比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高出很多,所以发明的保护期限自然要比后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