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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接班人收限制消费令 纠纷因南京东路商铺而起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6-29 08:36:07  责任编辑:FGH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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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美邦接班人收限制消费令,一切纠纷因南京东路商铺而起)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下发的(2019)沪0101执6212号限制消费令显示,该院于2019年9月10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林华康、毛卫红申请执行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美邦服饰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美邦服饰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美邦服饰及胡佳佳不得实施相应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胡佳佳为美特斯邦威创始人周成建之女,现任美邦服饰的法定代表人、总裁。她于2016年11月从父亲手中接班美邦,周建成届时卸任美邦服饰董事长和总裁。

界面时尚查阅天眼查看到,在2011年至2016年,胡佳佳在公司曾任职于总裁办公室,鞋类开发营运部、品牌营销部、战略发展部。其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还有丹东市贸邦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模共有限公司、上海美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共计10家企业。

该消费令是依据《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林华康、毛卫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所作出,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案件的主要的争议在于,美特斯邦威曾租下林华康、毛卫红位于南京东路的两处店铺,后租期届满,店铺的所有人林华康、毛卫红明确表示将收回商铺不再续租,但美邦却并未搬走。

案子从一审走到了二审,最终维持了一审关于美邦因延迟交还房屋而构成违约,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判决。按照生效裁判的规定,美邦服饰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携人员及物品办理店铺,并在判决生效起15日内支付给林华康、毛卫红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的房屋使用费361,384.75元; 美邦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林华康、毛卫红违约金75,567.49元等.....

眼下来看,这份2019年9月的判决书至今尚未履行,个中缘由尚未得到美邦回复。但可以确定的是,美邦的日子在这两年并不好过。

美邦在2020年4月15日发布了2019年年报。其业绩形势一直较为低迷,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8.59%至54.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暴跌2115%至亏损超8亿元。其2020年第一季度也预计是亏损状态,大约要亏1.5至2.5亿元。

界面时尚此前报道过,美邦将2019年由盈转亏的原因归咎于2019年春夏新品上市延期、第四季度“双十一”、“双十二”为清库存而促销力度太大,以及期内有约4.6亿元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这一差额通常会从公司利润中抵消,或当做损失处理。

而今年第一季度同比亦由盈转亏的原因在于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长期暂停营业。不过美邦表示,2、3月份的线上订单金额增长了30%以上。

这意味着美邦近年来一直在执行的转型计划尚未收到明显成效。其规划方案主要围绕在门店改造、新增门店、细分产品等方面,但中国市场新品牌层出不穷,其竞争压力也是日渐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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