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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5-30 06:50:47  责任编辑:FGH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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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津市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中新网天津5月29日电 (记者 张道正)记者29日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在2019年开展的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基础上,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支持在天津市依法注册登记、按相关程序向人社部门备案的企业,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

备案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对本企业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及在企业实习人员开展自主评价。自主评价的职业(工种)范围为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人社部动态发布的技能类新职业(工种),准入类职业资格除外。

评价等级应对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各等级评价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技能标准执行;无相应标准的,可由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开发企业评价规范,通过备案后执行。

申请企业应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直接相关且从业人员较多;具有专门的职工培训和考核机构,配备与评价项目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技术专家、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队伍;具有与评价项目相适应的考核场地、设施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对经认定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落实相应待遇;能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评价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2019年,天津市人社局开展了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全市共认定中海油、天津港(5.400,0.01, 0.19%)等28个试点企业,为62个职业(工种)的9104人实施技能等级认定,发放技能等级证书4439本,受到企业和群众肯定。

下一步,天津市人社部门将加强对企业开展自主评价的宣传、指导、服务和监督,确保自主评价取得实效,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和技能人才培养“双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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