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林志吟
[ 舒泰神2016年、2017 年、2018 年实际取得已证实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共902张,价税合计约7962.71万元。 ]
[ 舒泰神被虚开的7962.71万元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涉及的前五名合作商中,涉及的发票金额累计就达到了2733.56万元,占比达到三成多。 ]
陷入亏损的创业板药企舒泰神(300204.SZ)遭遇“流年不利”,6月30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的一则《税务处理决定书》,被要求补缴三年的企业所得税约1191.38万元。
决定书显示:舒泰神2016年、2017 年、2018 年实际取得已证实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共902张,价税合计约7962.71万元,以上发票涉及金额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
舒泰神表示,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书属于行政处理的范畴,不属于行政处罚,公司接受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
事情带来的结果是,舒泰神在补缴税款后,预计减少2020年半年度净利润约1653.89万元。
由于主营的重点产品之一——苏肽生(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被国家卫健委列入首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后,在全国各地医院的销售受到限制,舒泰神自身的业绩面临严峻考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继2019年大降近八成后,今年一季度又录得亏损2473.80万元。换言之,补缴税款一事,会令公司的业绩雪上加霜。受此影响,7月1日收盘时,公司的股价跌2.96%。
令人疑惑的是,明明是被虚开了增值税发票,舒泰神为何不申请行政复议呢?
一位税务系统行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如果公司是受害者的话,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且同时提供与交易的公司真实的资金、业务往来证据,税务局或许会“网开一面”。
从舒泰神发布的公告来看,公司不申请行政复议,或的确有难言之隐。
决定书亦显示,舒泰神2016年取得47张发票,发票金额157.56万元,经证实开票单位与公司无业务往来,也未给公司开具过发票;与此同时,公司2016年取得发票5张,发票金额 12.83万元,经证实被协查企业与公司无业务往来,也未给公司开具过发票;另外,公司取得的北京某大厦2016年5月开具的1张发票,金额为4.37万元,经证实该发票与其开具发票金额不符。
舒泰神被虚开的7962.71万元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涉及的前五名合作商中,涉及的发票金额累计就达到了2733.56万元,占比达到三成多。
舒泰神表示,目前公司已经与全部所涉合作商终止合作关系,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进行追偿。
“舒泰神被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中,如此集中在一些合作商上,该事还是值得推敲,不排除是上市公司主动购买虚开增值税发票来抵税的结果。事实上,购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来抵税的现象,在医药行业中并不罕见。”上述税务系统人士补充说。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就本次事件所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公司将以此为戒,并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自查,及时整改,执行并加强公司业务管理和税务管理,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人员对财务、税务方面的知识进行培训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舒泰神在公告中表示。